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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指引
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业管理工作,推动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,根据《东莞市开展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》和全市餐饮业分等定级评定工作座谈会精神,特制定东莞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工作指引。

 

一、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的适用范围

全市范围内的餐饮企业,包括各类的饮食店、餐馆、酒家、酒楼、饭庄、饭馆、酒吧、多种风味馆、专营店、茶楼等(含酒店内附设的酒楼、餐厅)。

 

二、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依据和分级

餐饮业分等定级是商务部推行、依据国家标准《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》(GB/T13391-2000)在酒家酒店中实施的一项标准化工作。这是我国目前对餐饮业唯一由政府主导实施的评定活动,具有最高权威性。按国家标准将餐饮企业划分为五个档次,分别为国家特级、国家一级、国家二级、国家三级、国家四级,国家特级到国家四级分别以五个钻石到一个钻石为标志。 

由全国酒家酒店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等级标志牌。各等级评定机构每四年对已评定等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查,对等级予以确认。每年进行一次年审,企业晋级需在获得相应资格二年后进行申报。企业等级评定后,可享受国家有关的配套政策。

 

三、申报企业部分基本条件

1、经营面积

特级酒家营业面积应1500平方米,厨房(含附属用房)面积与餐厅面积之比不小于0.81;有接待150人同时就餐的宴会厅或多功能厅;有供50人同时就餐的中型宴会厅或多功能厅;宴会雅间不少于10间。

一级酒家营业面积应1000平方米,有接待100人同时就餐的宴会厅或多功能厅;有供50人同时就餐的中型宴会厅或多功能厅;宴会雅间不少于8间。

二级酒家有接待100人同时就餐的餐厅;宴会雅间不少于6间。

三级酒家有同时容纳100人的宴会餐厅或零点餐厅;宴会雅间不少于3间。

四级酒家有同时容纳80人的餐厅。

2、开业时间

原则上开业时间一年及以上的企业方可申报。

3、企业效益

原则上连续在两年及以上未发生亏损的企业方可申报。

 

四、申报企业准备文件

(一)东莞市餐饮企业国家级酒家申报表

(二)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申请报告

(三)企业申报情况汇报材料

主要内容应包括:企业的基本状况、今后发展规划与目标、企业组织机构图、企业对申报等级评定的指导思想及有关认识、企业对照国家标准与评分细则所做的工作与成效

(四)质量管理文件:包括管理手册、程序文件、工作文件三大部份内容,要求封面及内容的格式要规范统一,批准页应有法人代表签字。

主要内容参考如下:

1、《质量手册》:公司组织结构、术语与定义、质量管理体系、管理职责、资源管理、产品实现、测量分析和改进。

2、程序文件:文件控制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设施与工作环境管理控制、采购控制、服务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、餐饮服务控制、顾客财产控制、不合格品控制、顾客满意及服务的监视测量控制、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。

3、工作文件:岗位职责、卫生管理制度、餐饮卫生服务操作、设备与餐具卫生管理、楼面服务人员工作管理、仓库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员工培训、食品原料请购、采购流程、零点服务、宴会服务、工作流程、火警应急等。

(四)其他文件

评审组在现场审验原件后,将复印件带回

1、企业日常的工作检查记录;
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

3、税务登记证(国、地);

4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

5、卫生许可证;

6、工作人员的健康证;

7、消防部门的验收意见书或年合格证明文件;

8、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报告(如电梯、锅炉等、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检验报告)

9、环保部门出具检验报告(如污水、噪音排放、泔水等废弃物排放、烟尘排放,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检验报告)

10、近期卫生部门的检查报告(如:餐具、食品、个人卫生等)

11、技术职称证明应包括特种工种、厨师、服务员等;

12、企业获奖证书(包括省部级以上近二年的综合性先进证书,省部级以上机构认可的名菜名点证书)

13、企业领导的资格证明材料(包括学历证书、培训经历的证书、职称证书)

14、企业平面图;

15、企业日常培训员工的记录(本年度上半年)

16、员工花名册

17、企业正面全景数码照片

 

五、工作程序

1、由企业对照国家标准,自愿提出国家级酒家等级申请,填写《东莞市餐饮企业国家级酒家申报表》交市评委会办公室;

2、市评委会办公室根据企业情况,组织企业分期分批进行申报实务操作培训,辅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和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改。

3、镇区经贸办实地考察,出具预审意见后交市评委会办公室;

4、市评委会办公室确定申报企业名单,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及填写相关资料;

5、市评委会向省评委会提出推荐意见;

6、邀请、组织国家、省评委会对企业进行评审;

7、公布评审结果。

 

六、收费标准

根据国家经贸委2001937号文件《国家特级、一级酒家等级评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》(试行),收费标准如下:

1、评审申报费1000元;

2、现场评审费每位评审员平均每天200元;具体审核天数和审核员数量视企业规模确定(如下参考表)

企业职工总数(人)

审核人日数

备注

100(含100人以下)

5

含文件审核一个人日

101-200

7

含文件审核一个人日

201-300

9

含文件审核一个人日

301-400

13

含文件审核一个人日

400以上

15

含文件审核一个人日

3、牌证费800元(未通过评审的企业不收取);

4、公告费200元(未通过评审的企业不收取);

5、评审组到企业现场评审发生的交通费、食宿费由受审核企业据实报销。

 

七、评审内容

(一)预审

各镇区经贸办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程序要求进行预审,审查企业申请材料是否真实、完整和齐全;现场检查企业申请等级是否与实际相符,并加预审意见。

(二)初审

市评委会委审核企业资料,并实地考察,出具初审意见书向省评委会办公室推荐。

(三)复审

对申请国家二、三、四级酒家酒店的企业,由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。申请国家特级、一级酒店酒家的企业,由全国酒店酒家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。

(四)评审具体内容和程序

1、下达评审计划,组成评审组;

2、发出评审通知书,通知企业具体的评审时间和评审组成员;

3、企业在接到评审书后2个工作日内,确认评审的时间和评审员组成。如有异议,应与省评委会办公室协助调整,达成一致;

4、评审组进行文件审核,文审通过后,按评审通知书的要求进行现场评审;

5、现场评审应有暗访,暗访原则上安排在正式现场评审之前,暗访结果将汇入企业现场评审的总成绩;

6、现场评审由评审组长负责;现场评审提出的评审报告,应是现场评审的结论意见;对现场评审报告的不合格项,应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,整改的结果由评审组长进行验收;

7、评审组长将文件审核、暗访、现场评审和不合格项整改结果等文件一并汇总报省评委会办公室。

(五)审定

组织专家委员对评审组长提交的评审文件进行审查;符合规定要求的,提交评委会进行审议批准。

(六)公告

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标志牌和证书,同时定期对外,公告获得等级的酒家酒店名单。

 

附:东莞市国家级酒家等级评定流程图点击马上下载

 

 

Posted @2008-4-10 17:26:25  阅读(152)  评论(0)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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