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体版 繁体版 
 东莞餐协 > 行业新闻 > 餐馆收茶位费服务费属于违法行为?

餐馆收茶位费服务费属于违法行为?

        昨起,哈尔滨工商部门要求全市餐饮业停收各类违规收取的餐位费、茶位费、服务费,如果饭店在不告知收费的情况下,再向消费者发放面巾纸、餐筷、茶水等,一律视为免费服务。
  

       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餐饮业应当按照行业惯例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,餐具应当经过消毒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。饭店等在不事先告知消费者为有偿服务的情况下,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湿巾、茶水、一次性餐筷、面巾纸等,应视为免费服务。饭店以按人头方式强行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、茶位费、服务费等费用,属于违法行为。如果饭店向消费者提供的包括湿巾、面巾纸、一次性餐筷、茶水、密封消毒碗筷等为有偿服务,应按照具体明细明码标价,由消费者自主选择。只有在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,饭店经营者才可向消费者提供有偿服务,否则就属于强行服务行为。消费者有权拒绝这种强行收费的违法行为。

Posted @2008-5-29 11:57:33  阅读(66)  评论(0)  
最新更新
  • 肯德基全国范围涨价 调价幅度在0.5元到1元不等
  • 第8届广东饮水节即将举行
  • 广州饮茶吃饭下周起可分期付款
  • 东莞出台饭店业从业资格认证标准
  • 餐馆卫生间不能挨厨房

  • 最新评论
    昵称验证码
    <内容请勿超出2000个字,快捷键:Ctrl+Enter>
    文章搜索
    联系电话:0769-22212305 传真:0769-22212304
    邮件:dgcanxie@163.com 网址: www.dgcanxie.com
    地址:东莞市莞城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9楼1900室 邮编:523000
    copyright@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:东莞市准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